Page 90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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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衛生所採取的措施,以及調查任何相關的事項。
(六)1967年勞資關係法
該法係管理資方、勞方與職工會間的關係,其中包括預防與解決勞資
爭端的事項。相關綱領包括下列數點
1、保護資方、勞方及其工會的合法權利。
2、處理承認的要求及職工會代表集體談判的議程,如相關之升級、調
職、招聘、解僱、復職、職責的分配,以及禁止因上述事項引起的罷
工與封閉工廠的事項。
3、強調以自我管理為勞資和諧關係的關鍵,藉此雇主與工會在沒有外
來幹預的情況下, 談判及解決歧見。
4、人力資源部部長可於勞資爭端的任何階段中介入或將爭端移交工業
仲裁庭裁決。
5、任何已移交交工業仲裁庭審理之集體協議或經工業仲裁庭判決事項
的爭執,禁止罷工或封鎖工廠。
(七)外勞僱用相關規定
馬來西亞政府自2023年1月起決定放寬聘請外勞條件,讓雇主根據實
際需求和企業規模向馬國內政府申請聘僱外勞,並可在3天內獲得批准。
馬國政府另決定立即恢復前於2022年12月31日終止的「非法外勞漂白計
畫」,允許在馬國逾期逗留的女傭在繳付罰款後,重新受聘在馬國工作。
另為解決勞動力短缺問題,原訂於2022年7月起施行本國勞工及外籍
勞工須達80:20比例之就業條件,馬國政府決定延後2年施行。
三、薪資水準
馬國政自2022年5月1日起將全國最低薪資自每月1,200馬幣調高至1,500馬幣
(折合 272.34 至 340.42 美元),惟初期將僅先適用於大型企業與國營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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