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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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permit,下列人士有資格申請成為馬國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簡
稱PR):
1、據有專業資格者。
2、持馬國內政部部長發函證實允許入境是對馬國經濟有利益者。
3、第1和第2項的配偶及6歲以下的兒童。
4、馬國公民的妻子、且5年內皆未與丈夫分開生活。
5、馬國公民的6歲以下小孩。
6、身分值得同情者。
(三)申請成為公民
1、馬國憲法第15條規定,任何已婚婦女只要其丈夫是馬國公民,皆有
資格提出申請登記成為馬國公民。應備資格為必須取得馬國永久居民
(PR)身分2年以上,且品行良好,始能申請登記為公民。
2、馬國憲法第19(1)及(2)條規定,申請歸化(naturalization)成為
馬國公民,應備資格條件如下:
(1) 年齡21歲或以上。
(2) 品行良好。
(3) 對馬來語有足夠之認識(馬來語口試及筆試)。
(4) 擁有馬國永久居民(PR)身分超過12年,且在馬國居住總共不少
過10年,包括申請日前12個月亦是在馬國居住。
(四)第二家園計畫(Malaysia My Second Home,簡稱MM2H):2021年10月後
申請者須符合下列資格:
1、申請者年齡至少35歲以上,副申請者包含配偶、子女、主申請者父
母及配偶父母;
2、每月收入須達4萬馬幣(約9,077.9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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