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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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投資環境簡介
娛樂業:總收入之18%。
鬥雞場:總收入之18%。
拳擊場:總收入之10%。
籃球賽:總收入之15%。
賽馬:獎金或紅利之4%至10%。
水電事業:總收入之2%。
廣播事業(年營業額1,000萬披索以下):總收入之3%。
運輸業:總收入之3%。
上市股票證券交易稅:0.6%。
其他未繳加值稅公司:總收入或銷售未達300萬披索者課徵3%。
4、文件印花稅(Documentary Stamp Taxes):包括銀行支票、貸款、債
券、押金替代、證券、房地產銷售與轉讓、保單等。
(二)、所得稅
1、公司部分:2021年CREATE法案通過後,可課稅所得低於500萬披索
及總資產低於1億披索之中小企業CIT稅率由30%立即降至20%,其餘
企業則立即降至25%。另與菲國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DTA)國家
之外國投資可享有優惠稅率。
2、個人部分:自2018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稅率調整為從0%至
35%,年收入低於25萬披索者免稅,年收入25萬披索以上者,分兩階
段實施,2018至2022年依級距徵收20%至35%所得稅;2023年以後所
得稅率則調整為15%至35%,詳細規定如下:
- 25萬披索以下者:0%。
- 25萬披索至4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20%,2023年後調降為
15%。
- 40萬披索至8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25%,2023年後調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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