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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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投資環境簡介
澳洲政府為協助國內業者拓展出口市場,制定出口市場發展補助
計畫(Export Market Development Grants Act 1997, EMDG),用以補
助中小企業開拓海外市場衍生之相關費用。本計畫視澳洲經貿發展情
形及政府財源,逐年檢討相關內容及執行要項,每一合格之申請人至
多可獲補助7項申請案,每案之費用申請門檻為2萬澳元,政府補助業
者所負擔費用之50%,每一申請人每年補助上限總額為15萬澳元,如
為聯合行銷,則每一集團(group)補助上限總額為25萬澳元。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在澳洲經營商務活動之澳洲個人、合夥事業、
公司或社團等,並需符合以下條件:
年營業額低於5,000萬澳元。
年度為出口推廣支付之相關費用不低於1萬5,000澳元。
申請人應為主要之出口產品受益人。
相關活動需用以出口推廣,標的物可為:澳洲製商品。如非為澳
洲製商品,則其海外銷售之利益應絕大部分裨益澳洲經濟發
展。
符合規定之服務業出口。
旅遊服務。
於澳洲舉行之活動。
可增進澳洲發展之智慧財產。
首次在澳洲使用且可裨益澳洲發展之商標。
可增進澳洲發展之知識(know-how)。
EMDG補助之活動計有9項:
A. 海外行銷代表:補助海外長期代表之人員費用,其工作必須長期
常態性行銷或推廣受補助人之產品,補助範圍不包括售後服務、
海外訓練、倉儲、採購、佣金及非產品推廣活動等,申請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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