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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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投資環境簡介
議與分析,及與各州/特區政府協調聯繫共同促進投資。澳洲貿易投
資委員會更結合其原有之海外辦事處,拓大海外招商據點,現場為投
資者提供實際服務。該委員會透過其海內外各辦事處提供相關服務,
包括:
選定及推廣在澳投資機會
提供市場資訊及開設公司及經營成本分析
尋找合適之合資者或合作對象
提供有關外國在澳投資規定之資訊
向投資者提供建議並協助投資者與中央至地方各級政府聯繫
協助提供經費支援,作為大型投資項目之可行性研究
對符合資格之大型投資項目提供服務,以協助渠等快速獲政府
之批准
(二)澳洲投資一般規定
《1975年外國收購與兼併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FATA)為澳洲之投資審核制度提供了法律架構。澳財長於2020年6
月表示,將大幅修訂澳洲外人投資審查法規與審查架構,此次修法係澳
洲外人投資審查機制45年以來最大幅度之修正。前揭修正案於同年12月
18日經國會三讀通過,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嗣經澳洲投資審議委
員會(FIRB)於2021年1月4日公告指導說明(Guidance Notes),相關修
法指導說明之重點如次:
1、加入外人投資案符合應通報要件者,須向財長通報取得核可,始得
進行後續投資程序,如應通報案件(notifiable actions)或應通報國安
案件(notifiable national security actions)。應通報案件之4項要件包
括:(1)外國投資人、(2)取得澳洲土地或土地實體(如礦業及生產
物業) 、直接投資(10%或以上股權)澳洲實體或澳洲農企業、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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