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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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新興工業地位或新興工業證書,轉而享用再投資減免。
本項優惠應向內陸稅收局申請。欲放棄新興工業地位以交換
再投資減免者,應向MIDA申請。
(2)加速資本減免
享用了15年的再投資減免後,再投資於生產受推廣產品的公
司可申請加速資本減免。加速資本減免提供特別減免,讓公司的
資本支出在3年內註銷,即40%的初期減免額以及20%的年度減免
額。本優惠應向內陸稅收局申請,須檢附MIDA的信件證明公司
在生產受推廣的產品。
中小企業可申請下列獎勵:
A. 在2009及2010估稅年取得廠房和機械而招致開銷的加速資本
減免。這減免須在一年內即取得該資產的估稅年當年內索
求。這獎勵的有效期為2009及2010估稅年,和
B. 中小企業不受“低價值資產”的最高一萬令吉的資本減免限
制,從2009年估稅年起生效。
(3)給予確保電供品質設備的加速資本減免
加速資本減免可給予依1975年工業協調法領有執照的公司的工廠
範圍內裝置的保安控制設備。這減免供在一年內索求。從2009年
估稅年起,這減免已延伸至所有的商業場所。可申請這減免的保
安控制設備為:
A. 防盜警報系統
B. 紅內線移動偵察系統
C. 警報器
D. 門禁系統
E. 閉路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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