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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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投資環境簡介
(二)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詳如
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24/content_5632964.htm;實施細則詳
如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203/t20220301_340074.html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是中國大陸整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六部登記管理條例,第一部統一規範公
司、非公司制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市
場主體登記管理的行政法規,實現了全國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統一業務規
範、統一數據標準、統一平臺服務,為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和促進公平競
爭提供了法治保障。《條例》中新的制度設計內容體現在准入和退出兩
大方面。
市場主體准入更加寬鬆便捷。一是確立了形式審查制度,對申請材料
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確認登記。二是簡
化了登記環節,取消了受理環節,實行“一審核准制”。壓減文書表格
數量,大幅降低市場主體登記成本。三是優化了辦理方式,線下窗口辦
理基礎上,增加網上辦理、就近辦理、集中辦理、異地可辦等方式。四
是縮減了辦理時間,明確規定登記實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
結。
各地充分利用當場登記的《條例》規定,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推動
實現1個工作日內辦結,將營業執照、公章刻制、稅票領取、社保登記、
醫保登記、公積金登記、銀行開戶等納入“一鏈辦理”,為企業節約開
辦成本。為便利市場主體遷址經營,《條例》規定市場主體跨登記機關
轄區遷址的,應當在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出地登記機關
應當依法移交市場主體文件案等相關材料。各地進一步推出“省內遷移
通辦”模式,精簡辦理環節,由企業在遷入、遷出地兩頭跑變為“機關
內部轉”,進一步便利企業省內遷移,降低遷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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