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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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中國大陸地區
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自2021年1月1日起,
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人民幣的月份,暫不預扣
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
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
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
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
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
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
繳。
(2)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
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
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
辦理匯算清繳。
(3)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
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
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代繳稅款。
外籍人士的下列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1)從外商投
關於外籍個人
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2)符合國家規定的外籍專
有關津補貼的
家的工資、薪金所得;(3)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
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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