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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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投資環境簡介
中國大陸地區
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
得。
(5)經營所得,是指:
A 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
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B 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
取得的所得;
C 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
轉租取得的所得;
D 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
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
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
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
產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
質的所得。
(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所得、稿
應納稅所得額
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
的計算
額減除費用6萬人民幣(幣值下同)以及專項扣除、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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