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宏都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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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午及 12 月 25 日。

                                第 7 天工資及付薪假日之計算基礎:該週工作總時數之每天平均

                           數。

                                付薪時間:勞力工人每週發薪,惟亦可於月初預發全月薪水。


                    (三)休假方面

                                連續工作滿 1 年後,休假 10 天;2 年後,休假 12 天;3 年後,休假

                           15 天;4 年以上,休假 20 天。如服務年資非持續性者,以滿 200 天為 1

                           年,勞工離職時,尚未休假者,可要求按其年資計算休假日數給付。


                    (四)耶誕紅利

                                工作滿 1 年者,加發 1 個月紅利。未滿 1 年者,按比例發給。

                    (五)遣散費

                                結束僱傭時,須給付員工遣散費。工作每滿 1 年發 1 個月遣散費,


                           最多以發 25 個月遣散費為限;月薪以近半年之月平均薪資為準。

                                員工如工作滿 1 年,雇主欲遣散時,須於 1 個月前通知;工作滿 2

                           年以上,須於 2 個月前通知;否則須另加發該 1 個月或 2 個月之薪資。

                           在該期限內勞工每週可有 1 天准假尋找新的工作。

                    (六)工會及協商


                                宏國自稱其勞工運動者為中美各國最佳者之一,組織嚴密,但勞資

                           關係尚稱和諧,勞資爭議不多。

                                依法全廠三分之二以上勞工通過,並經用盡一切調解方法後,始得

                           罷工。停工則包括全廠員工。當所有調解程序皆已用盡後,欲採取任何

                           行動前一個月,須通知員工此情形。


                                勞資糾紛由勞工法庭、調節及仲裁法庭、勞工及社會福利上訴法庭

                           審理。

                                近二、三十年來尚未有嚴重之勞資糾紛,一般均為勞資雙方對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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