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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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3、給予生產糧食的獎勵
(1)新投資案的獎勵
特定的獎勵被推出以吸引在地和生產/加工兩方面的糧食項
目。這些將提高食品加工業的原料供應,從而減少對這些原料進
口的依賴。
投資於一家子公司以生產受核准食物項目的公司,以及進行
生產食品的子公司都可享有獎勵。有關的獎勵如下:
A. 投資於一家進行生產糧食的子公司的公司,有資格獲得相等於其
投資於子公司投資額的扣抵;以及
B. 其進行生產糧食的子公司有資格就其新專案的全部法定收入獲得
免稅,為期十個估稅年,若擴充項目則可獲5年。免稅期從取得盈
利的第一年起,而且:
(A)在免稅期之前的虧損可結轉至免稅期後,
(B)在免稅期間的虧損也可結轉至免稅期後,
C. 欲取得獎勵須符合下列條件:
(A)股權條件,即公司須投資於進行生產糧食的子公司至少70%
的股權,
(B)由財政部長核准的的糧食生產活動為栽種槿麻、蔬菜、水
果、藥草和香料,水產物,飼養牛、羊和綿羊以及深海捕
魚,
(C)生產糧食的項目須在獎勵核准後的一年內開始。
(三)生產清真食品獎勵
1、給予生產清真食品的獎勵
為了鼓勵生產清真食品的新投資以供出口市場,以及在生產這類
食品方面增加現代化機械的使用以符合國際標準,投資於生產此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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