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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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投資環境簡介
7 年之所得稅免稅期(ITH),以及10年之特殊公司所得稅
( SCIT ,營業毛利稅 5% )或擴大稅額扣抵( enhanced
deductions)兩者擇一。
(2)其他國內一般企業則可獲得最多長達12年之獎勵措施,包括享有4
年至7年之ITH,以及5年之SCIT(限資本額5億披索以上者)或擴
大稅額扣抵。
(3)地區獎勵:為推動鄉村發展及創造就業,投資馬尼拉都會區
(NCR)以外地區及受災地區之企業可分別額外享有3年及2年之
ITH。
(4)醫療獎勵:迄2023年12月止,銷售及進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藥品、疫苗、醫療設備及個人防護裝備(PPE)免
課徵加值型營業稅(VAT)。自2021年1月1日起,癌症、精神疾
病、肺結核及腎臟疾病藥品免課徵VAT。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非營利性醫院及教育機構之優惠稅率由10%降至
1%。
(5)其他獎勵:銷售、進口及出版電子書亦免課徵VAT。
3、設立優惠審查委員會(FIRB),審核所有投資推廣機構(IPA)之政
策及優惠措施。
(五)杜特地前總統於2021年12月10日簽署共和國第11595號法(RA 11595),
總統府於2022年1月6日頒布,公布後15日生效。該法案係修訂2000年之
共和國第8762號法,又稱為「零售業自由化法」。依據RA 11595,外國公
司從事零售業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由1億2,500萬披索(約250萬美元)降為
2,500萬披索(約50萬美元),大幅調降進入門檻,並取消對淨資產、分店
數以及業績紀錄等營業資格限制。相較舊法,新法開放小型投資者進入
菲國零售市場,並鼓勵外國業者多採購當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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