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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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賦稅
公司所得稅介於25%-45%,一般企業為35%,上市企業25%,但對特定產
業別(成衣、黃麻、肥料、種子等)或功能別企業(私校、研究機構
等)另有較低稅率、個人所得稅最高25%、一般加值稅率為15%,另特定
產品或服務享有5%~ 15%不等較低稅率。為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影響,央行於2021年5月20日宣布,2021~22年度的非
上市企業的公司稅將調減2.5%。政府同時針對符合條件的出口產品額外
給予不同比例的現金獎勵優惠(cash incentive)。
(二)加工出口區(EPZ)稅務獎勵
˙ 自2012年1月1日起之新投資者,改採「兩免兩減半」政策,即第3至4年享
有50%免稅,第5年享有25%免稅。
˙ 融資之存款利息免徵所得稅
˙ 投資人所屬國家與孟國如已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可避免被重複課稅
˙ 免徵股利所得稅
˙ 區內廠商進口機器、設備、原料、建造廠房所需原物料均免關稅
˙ 區內廠商在依投資規模及僱用員工人數,可免稅進口2至3輛汽車供公司使
用
(三)經濟特區(EPZ)稅務獎勵
˙ 自開始營業起,所得前3年免稅,第4至第10年遞減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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