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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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4、加速資本減免
於再投資減免期後再投資於受促進的農業活動或食品的公司可申
請加速資本減免。有關的活動包括種植稻米、玉米、蔬菜、塊莖、禽
畜,水產物以及其他經財政部長核准的活動。
這項獎勵讓合格資本支出在兩年內註銷,即第一年的20%的初期
減免以及40%的年度減免。
本優惠應提交內陸稅收局,並附上一封MIDA的信件證明公司在
進行受促進的活動或生產受推廣的產品。
5、農業減免
從事農業活動的個人或公司,可依據1967年所得稅法,就某些資
本支出要求資本減免和特別工業建築物減免。合格的資本支出包括用
在下列項目的開支:
․ 土地的開闢與準備工作
․ 農作物的種植
․ 水產物殖種
․ 牲畜殖種
․ 在馬境內為農作物種植、禽畜飼養、水產養殖、內陸或深海捕魚
及其他農業或畜牧業活動提供廠房與機械
․ 建造道路(包括橋樑)、興建或購買建築物(包括為員工的福利或
住宿而提供者)及對土地或其他建築物作結構性的改良,以供農
作物種植、禽畜飼養、水產養殖、內陸捕魚和其他農業或畜牧業
活動之用。這些通路、橋樑、建築物以及對土地和其他建築物的
結構性改良,應在有關農作物種植、禽畜飼養、水產養殖、內陸
捕魚和其他農業與畜牧業活動所使用的部分土地上建造或進行。
只要公司產生這些支出,公司可繼續享有這減免,不論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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