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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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投資環境簡介
二、金融
菲國政府名義上奉行自由浮動利率,惟事實上採干預式浮動利率,菲律賓披索
價格係由銀行間之外匯市場決定,惟菲國央行會因抵銷短期匯率彈性及建立戰略外
匯儲備等因素,適時介入外匯市場進行調節。菲國央行於2016年6月正式啟用「利
率走廊(Interest Rate Corridor)」系統,維持隔夜存款利率2.5%及隔夜放款利率
3.5%。為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菲國經濟帶來衝
擊,菲中央銀行自2020年起,陸續調降基準利率至2%;降低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
共200個基點。而維持近2年之低利率後,菲中央銀行在2022年5月19日宣布調升基
準利率至2.25%,以抑制並緩和2022年第1季開始上升的通膨壓力。
菲律賓前總統艾奎諾三世於2014年7月15日簽署菲國第10641號法,修正原1994
年5月公布之第7721號法有關外國銀行在菲律賓營運及設立之規定。主要修正內容
包括:(1)准許外國銀行以併購、購買或擁有現有銀行100%股權;根據菲國法律
投資100%股權設立國外銀行之子公司;(2)以投資方式設立子行並可擁有100%股
權;(3)外國銀行設立分行,經菲國中央銀行核准可擁有5個分行;(4)只要財務
健全且名聲良好之外國銀行均可根據本法律規定方式進入菲國市場。外國銀行須為
在其母國為公開上市銀行或國營銀行;(5)菲國中央銀行應確保全國銀行體系60%
之資產為國內主要菲律賓人之銀行所擁有;(6)外國銀行欲設立分行登記最低資本
額應與國內同類銀行要求之最低資本額相同。
目前菲國國內共有25家商業銀行,其中有9家臺資銀行,分別為中國信託銀
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元大儲蓄銀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OBU分行)及臺灣銀行(代表人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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