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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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 25萬披索至4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20%,2023年後調降為
15%。
- 40萬披索至8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25%,2023年後調降為
20%。
- 80萬披索至20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30%,2023年後調降為
25%。
- 200萬披索至80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32%,2023年後調降
為30%。
- 超過800萬披索:35%。
除了(1)及(2)稅賦外,另有不動產稅(5%至35%)、資本利得稅
(15%)、地方稅、贈與稅(6%)、遺產稅(6%)、旅行稅、股利匯回稅
(分公司15%,子公司30%)等各種稅捐。
(二)在蘇比克灣等自由港區之投資
在蘇比克灣、菲律賓經濟特區管理署(PEZA)、克拉克、Cagayan經
濟特區、Aurora經濟特區及Zamboanga經濟特區等投資之業者,原則上僅
繳交營業毛利(即總收入減掉直接成本)之5%,其他稅免繳,惟有關個
人所得稅部分不能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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