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日本
P. 33
經 濟 環 境
建置安全規範方面之合作。前述規範目前規劃之適用對象為政府單
位使用之檔案管理軟體或遠距辦公軟體等,兩國政府擬藉此確認該
等軟體的安全漏洞,例如確認軟體設計是否使用不易被網路攻擊之
方法等。
另日本政府亦規劃要求軟體供應商檢查軟體開發過程之安全管
理體制,例如要求在出貨前分析軟體弱點,倘有問題則須確定原因
並採取因應對策。並將建立安全對策自我檢視表(Checklist)予供
應商填寫,俾消費者確認軟體安全性。
目前日本政府採購並未針對軟體設定安全基準。今後將與美國
積極擴大網路安全合作,進一步將澳洲及印度等四方安全對話
(Quad)成員國亦納入合作對象,並提升印度太平洋地區的同盟國
及友好國家整體之網路安全水準。
9、日本創設2,000億日圓規模之新創企業基金
日本政府將於本年度內創設2,000億日圓規模之新創企業商業化
基金。以往補助金主要用於研究開發,前述新設基金將支援示範實
驗之費用,以期作為新創企業之業務並能邁入營運軌道。政府在本
年底前制定新創企業增加10倍之5年期育才方針,新創企業基金將
成為重要支柱,包括支援海外拓展業務等,新創支援將上達1兆日
圓規模。
新創企業基金之支援對象原則上為擁有創新技術及設立15年內
之中小企業,支援期間最長5年。為確保與企業商業化相結合,要
求申請補助者必須與有實績之大企業和大學等組成共同事業體。
即使中小企業開發自動駕駛與人工智慧(AI)等先進技術,為
達成商業化,仍需巨額資金進行大規模實證實驗。例如於太空科學
領域,若新創企業提出新的太空運輸系統構想,預料將申請運用新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