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多明尼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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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明尼加投資環境簡介
(四)商品交易稅
除農、牧、林、漁、礦業之原始產品、書、報、雜誌、肥料、殺蟲
劑、清潔劑、生產人類、動物用藥之原料、教育文化、金融服務、運輸
業、水電垃圾服務、住宅租賃外,其他商品及服務皆須課以18%之商品交
易稅。大眾消費品如咖啡、糖、食用油、優格、巧克力等逐步課徵商品
交易稅,2013年至2016年稅率分別為8%、11%、13%、16%。
(五)車輛過戶稅
車輛過戶稅為車價之2%,另多國每年依汽車年份課徵汽車牌照稅,
2003年以前之汽車需繳多幣1,700貝索之汽車牌照稅,2004年以後之汽車
每年需支付2,700貝索之汽車牌照稅。2014年起汽車牌照稅每年改按車價
1%課徵,惟不得低於多幣1,200元。
(六)選擇性消費稅
1、菸草產品:10支及20支盒裝菸分別課徵20貝索及40貝索之選擇性消
費稅。
2、酒類產品:選擇性消費稅10%,另依種類及酒精含量課徵每公升酒精
418或489.6貝索之特別稅。
3、石化燃料:選擇性消費稅16%,另柴油及高級汽油每加侖分別課徵5
及15貝索之附加稅。
4、銀行轉帳及支票:每1,000貝索課徵1.5貝索之選擇性消費稅。
(七)通訊稅
電話及行動電話等聲音及影像傳輸徵收10%選擇性消費稅及2%電信
發展稅。
(八)保險稅
保險需繳納16%之保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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