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多明尼加
P. 30
多明尼加投資環境簡介
於出資金額,分為「公開上市」及「私人擁有」兩種,公司名稱
結尾為Sociedades Anónima(S.A.)。
(2) 「公開上市」之股份公司其資本額及每股面額由證管會核定,
「私人擁有」之股份公司最低資本額為多幣3,000萬貝索,每股面
額為多幣100貝索,每3年並由多國工商部參考物價指價進行調
整。
(3) 該法對於股權移轉未做任何限制,惟「私人擁有」之股份公司,
可於章程中載明股權移轉之相關限制。
5、責任有限公司(Sociedades en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 o S.R.L.)
(1) 該公司模式係由2至50名合夥人共同成立,個別合夥人對於公司債
務及責任無需負責,公司名稱結尾為Sociedades en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S.R.L.)。
(2) 該公司模式之最低資本額為多幣10萬貝索,每3年由多國工商部
參考物價指數進行調整,各合夥人之出資金額稱為「出資額
(Social Cuota)」,出資額之面額可低於多幣100貝索。
(3)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該公司模式可因繼承或配偶清算財產,
自由移轉「出資額」,惟倘擬移轉「出資額」給合夥人以外之第
三者,需符合第479-08公司法規定及取得擁有3/4「出資額
(Social Cuota)」合夥人之同意。
6、個人責任有限公司(Empresa Individual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 o
E.I.R.L.):該公司模式係由一人自行成立,惟公司具有獨立之法人定
位,公司名稱結尾通常係(Empresa Individual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 o E.I.R.L.) 。此種公司模式未有最低資本額限制。
7、簡化型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es Anómino Simplificada o S.A.S.)
(1) 該公司模式係由2位以上之合夥人成立,各股東對於虧損之責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