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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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投資環境簡介
(三)新投資法通過:柬國於1994年8月公布投資法,並在2003年修定投資法,
不限定外資所經營之項目及金額,並給予各項優惠措施及協助。柬埔寨
的新投資法於2021年10月通過生效。新投資法共計12章42條,旨在建立一
個開放、透明、可預測與有利的法律架構,以吸引與促進柬埔寨國民或
外國人對柬埔寨提供優質、有效 及高效能投資,亦提供企業實質的獎勵
措施,以促進當地社會經濟發展。
(四)仍享有低度開發國家(LDC)優惠措施至2027年:2021年聯合國首次確認
柬埔寨具資格脫離低度開發國家(LDC)行列後,聯合國發展政策委員會
(CDP)即建議在2024年、2027年再次評估柬埔寨,只要達到相同標準,
柬國即可於2027年畢業。此外,柬國仍有歐、美、日等國均已給予
MFN/GSP待遇,其中日本給予226項,南韓78項,外資公司利用柬國廉價
勞工所生產之產品(特別是紡織成衣品及鞋類),享有歐美日各國之GSP
特別優惠稅率,非常具有市場價格競爭力,容易輸往上述市場。
二、柬埔寨投資環境缺點
(一)臺柬雙邊關係尚未正常化:
政府在柬國尚未設立代表處,臺商如遭遇投資及經營糾紛,尋求支援
管道較為欠缺。另柬國商界組成分子複雜,臺商在柬經營若稍有不慎,
可能遭以不正當之手段奪取多年來之經營成果。
(二)政府行政效率不彰:
柬國行政效率極為緩慢,官僚體系仍有待大幅改善,外國廠商常抱怨
須支付非法定之費用,徒增許多廠商無法估計之隱形成本,不過柬國國
會已通過反貪腐法案,相信有助於增進行政效率。
(三)工會鼓動罷工造成投資者極大困擾:
柬國工會極易組成,工會總數逾百,其中較大型工會有15個。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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