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三)外匯管制措施
馬來西亞中央銀行宣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推出5項出口商外匯兌換
管制新措施如下:
1、國內出口商可按照自身的外匯需求,兌換出口收益,不再有比例限
制;
2、凡涉及環球供應鏈業務,國內出口商的本地交易,亦能夠使用外匯
支付;
3、在特殊情況下,國內出口商可延遲逾6個月才將出口收益匯回馬國;
4、國內出口商可以出口收益抵銷外匯義務,例如源自同一個國家買賣
雙方的進口支出;
5、國內企業可直接與外資企業進行衍生產品護盤交易。
前述放寬出口商外匯管制措施,對增強馬國在環球供應鏈的地位以及
吸引更多外人直接投資(FDI)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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