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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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我國國內
憑「居留日本資格認定證明書」向日本臺灣交流協會申請工作簽證
↓
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核發工作簽證
↓
日本國內
憑工作簽證赴日,在成田、羽田、中部、關西、新千歲、廣島及福
岡等7處國際機場入境櫃台可取得「上陸許可」貼紙(貼於護照
上),中長期居留之人士並可直接領取「在留卡」。倘非於上述機場
入境,則改以「後續交付在留卡」(在留カカカカ後日交付すす)方
式提供,即向所在地政府機關登記居所地址後,入管當局以郵寄方
式寄送「在留卡」予當事人。
↓
若臨時離開日本,務必提示「在留卡」。
註:由於在留管理制度修正,「外國人登錄法」於2012年7月9日起廢
除,外國籍居民與日本人相同適用「住民基本台帳法」,改為申請
「在留卡」。
資料來源: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https://www.jetro.go.jp/invest)
雇主如擬於據點成立後聘僱員工,可經由日本全國各地公共職業介紹所Hallo
Work獲得免費諮詢服務,亦可向大專院校、民間攬才公司等洽詢,或透過報紙、
雜誌及網路自行招募。
依據「契約自由」原則,雇主可自由遴選員工,惟須遵照「男女僱用機會均
等法」規定,以廣告等方式公開求才時,除部分特殊業種外,不能限定應徵者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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