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玻利維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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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利維亞投資環境簡介
故和職業事故的措施。
另有員工個資保護、身為父母和看護人的法定權利(如生育權、親
權、領養權、照護權)、預防受歧視和騷擾之保護等之相關規範。
(八)工會
各公司員工依法有權組織工會,工會只能以下列任一方式組成:
1、超過20名以上員工。
2、屬產業活動部門者,企業員工的50%(含)以上。
若企業或公司的員工少於20名,則員工可選定一個由兩名成員組成的
工會委員會,任期一年。
工會和工會委員會由員工在特別會議上選舉產生,且須得到勞工部的
承認和登記。成員必須每年至少開會一次以保持其註冊。工會管理階層的
任命和更新亦須得到勞工部的認可。
(九)對童工之規定
玻國政府於2018年將合法童工年齡由10歲上修到12歲,但仍然無法杜
絕超低齡工作的情況,根據統計,目前玻利維亞的童工約有85萬人之多,
該國童工議題長期為國際組織所詬病。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LO)和許
多其他團體反對該法律,認為14歲以下的兒童不應工作,敦促玻國廢除童
工法。據玻利維亞統計局統計有約72.4萬名5-17歲間之兒少從事勞動,約
70%童工位於鄉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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