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哥斯大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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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大黎加投資環境簡介
(三)大首都都會區(GMA)內製造業設廠要件及優惠:
小、中型投資計畫 大型投資計畫
最低出口額度 無要求 無要求
策略性產業 是 是
最低僱用員工數 無要求 100人
在自由區內設廠者 1,000萬美元(可折舊之固
15萬美元(固定資 定資產(不含土地價值))
最低投資額
產),自由區外設 (1至8年完成投資計畫,固
廠者200萬美元 定資產價值須達到要求者)
所得稅優惠 第1-8年 6% 0%
一般稅率
第9-12年 15% 15%
30%
所得稅扣抵稅額 10% 10%
所得稅展延 無限制 最長10年
進口稅 100%減免 100%減免
貨物稅 100%減免 100%減免
資金匯回稅 100%減免 100%減免
備註:倘進行實質之再投資,可獲最長8年之延長優惠期。
(四)大首都都會區外製造業設廠要件及優惠:
小型投資計畫 中型投資計畫 大型投資計畫
最低出口額度 無要求 無要求 無要求
策略性產業 無要求 是 無要求
最低僱用員工數 無要求 100人 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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