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薩爾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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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薩財政部為薩國徵收稅金與稅務分配之主管機關。薩國政府財源收入約有
64.2%來自於稅收,薩國租稅主要有以下來源:
(一)個人所得稅
1、在薩國之所得,不管該所得在境外支付,或是支付予外國人或是住所
在國外,均需繳交所得稅。
2、稅制部分,薩國於2015年12月通過第95號調整個人所得稅級距法令,
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收入低於472美元之中、低收入階層
免繳稅;每月收入介於472.01美元至895.24美元間,所得稅率為
10%+17.67美元;每月收入介於895.25美元至2,038.10美元間,所得稅
率20%+60美元;每月收入高於2,038.11美元,所得稅率30%+288.57
美元。
3、此外,2010年1月1日起,
(1)銀行(包括國內及國外)存款:2萬5,000美元以上之存款均交
10%利息所得稅;該筆稅額由銀行於存款人戶頭自動扣款。
(2)首次售屋金額20萬美元以上者繳交10%所得稅
(二)金融交易稅(2014年9月1日起)
1、支票、信用卡、現金卡、網路交易、匯入(出)款超過1,000美元,
將對交易總額課徵0.25%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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