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薩爾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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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9、包裝袋材料為天然、合成或人工纖維的財貨,其生產、裝配或代工、
製造、加工或轉型者。
10、供應加工食品或非加工食品予享有本法令優惠及其他免除或廢止之法
令之員工或公司。
同樣的,以下各類不得享受本法的利益與獎勵:
1、為本法暫停或取消優惠之自然人或法人
2、公司董事或股東,或曾任其他企業的董事或股東,被暫停或取消本法
授予利益者。
3、任何違反道德或公共秩序之業務
4、依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及國內稅署提供之帳戶資料尚有未履行之海關義
務及公司賦稅等之自然人或法人,及其董事或股東。
倘此暫停或取消係由本法受益人意願要求,將不適用前述1、
2、各款條文,其結果亦不違返本法。
5、作為租賃用所進口之機器。
(三)新國際服務業法(2013年2月15日實施生效)
其適用對象包括:國際倉儲、物流、發貨中心、航空器及船隻維護、
金融及企業服務、研發、資訊科技業、電話客服中心(call center)及國
際醫療服務等。
新國際服務法最主要之優惠,為廠商營運所需資源與原料進口免稅,
營業稅減收及市府稅免稅。薩國政府規定投資金額不得少於25萬美元,及
僱用員工不得低於20個固定工作名額;投資於醫學及醫院之廠商投資金額
至少200萬美元,不得少於15個固定工作機會;對於老人照護服務業之投
資金額不得少於50萬美元,及10個固定工作機會。
(四)再生能源獎勵法(2007年11月8日通過,同年12月28日生效)
該法以20Megavatios以下之電力計畫為對象,包括太陽能、風力、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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