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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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投資環境簡介
2、退休投資移民(Temporary Retirement):投資者之年齡需為66歲以
上,在紐國期間需自行購買全額健康保險,投資金額下限為75萬紐
元,並需在紐國投資2年,另投資者需提供50萬紐元之維護基金
(maintenance funds),及提出年收入6萬紐元等證明文件。
(二)技術移民
申請人必須符合健康和品格標準,亦須具備一定之英文能力,始能獲
紐國移民局列入有資格申請居留之候選人名單。移民局將依據申請人是
否已在紐獲得技術性工作機會、是否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及證照、是否具
有足夠之工作經驗、年齡大小(不得超過55歲),以及是否有家人已在紐
國居留等項目得分之高低,對申請者加以排序及決定是否給予居留權。
由於紐方對此類移民訂有配額,因此上述之標準並不固定,基本上係一
至二週公布一次,其中計分標準係以學歷、經驗及工作職位等項目來計
分,分數越高越容易獲得簽證核淮。目前相當多的技術移民大都透過來
紐留學畢業後,申請工作之途徑申請,一般所需時間大約為3年以上。
二、聘用外籍員工
(一)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
紐國雇主擬聘請外國人來紐從事3年以下之短期工作(Temporary
Employment)須向紐國移民局證明其無法僱用或訓練具備適當資格之紐
國國民擔任此一工作,並提出聘僱申請案。應聘之外國人應符合下列規
定條件:
1、受僱者來紐前應符合之條件:健康良好,品格端正,如受僱期間超
過2年,須繳交醫療及X光檢驗報告和原居住國警察機關出具之無犯
罪紀錄證明;具有在紐工作之真實意願;須提供其具備工作所需之資
格、訓練及經驗之相關證明;護照效期至少應比預定離紐日期長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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