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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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投資環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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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協助企業強化能源利用效率並減少碳排放,REG(E)計畫
自2019年1月1日開始生效,依據企業碳排放量提供相應的金額補
助,最高可補助投入成本的50%。
(2)審核條件
申請企業需在新加坡註冊且年營業額超過5億星幣 ,申請的節能
減碳方案或設施需在新加坡執行。
4、創新認證獎勵計畫(Pioneer Certificate Incentive, PC)及發展及擴張
獎勵計畫(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 DEI):
(1) 符合租稅優惠之營業活動收入可獲公司稅分別10%或5%之減免,
租稅優惠期限為5年,可依企業提交之計畫申請延長。在租稅優
惠期間,企業需分列符合及未符合租稅減免優惠之各項營業活動
帳戶。
(2)審核條件
˙ 申請者須針對創新且具重大經濟效益(包括持續且重要之資本支
出、在新加坡創造高技能工作機會、新興科技及創新業務活動
等)之新業務提交計畫書。
˙ 企業需同時符合量化與質化指標,這包括提升員工技能/專業/年
資、建構新加坡能力(如技術、專業技能),製造業者亦須滿足
固定資產投資要求,如機器設備及廠房等。
˙ 申請PC計畫所引進的新科技、技術與專業須確保領先新加坡一般
業界,且確保創新活動對新加坡經濟能產生巨大貢獻。
˙ 申請計畫須確保為新加坡經濟帶來成長且持續的實質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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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提出Genco Energy Efficiency Grant Call(Genco EE Grant Call),另NEA提出Energy
Efficiency Fund(E2F)等不同計畫協助企業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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