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及金融制度 則明確指出,外國貸款事項應獲得緬甸央行(CBM)的批准。該規則也 重申緬甸居民(包含外籍與在地人士)應及時向央行陳報任何於本規則 發布前既存的海外投資。緬甸外匯管理法(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 Act)於2015年進行修正,並增加外國金融機構的交易。目前,任何類型 的國外貸款融資均需緬甸中央銀行(CBM)的許可,而在緬甸投資委員 會(MIC)註冊公司的融資者,亦需透過MIC的審批和簽訂安全協定 (security agreement)。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