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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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投資環境簡介
2、第二類投資移民(Investor 2 Resident Visa):投資人需有3年商業經
驗,需在4年內於紐國投資300萬紐元,申請人的年齡最高限制為65
歲,最低英文能力需達到IELTS英文測驗3級,或者有英文使用之背
景 ,投資人在最後三年,每年最少需在紐國居住146天。移民局審核
投資移民之程序分為兩個階段。申請人須先填妥申請投資移民居留之
意願表達書(Expression of Intent);如獲移民局選中,則該局將邀請
申請人正式提出居留申請案,移民局將於審查相關文件決定是否批准
居留,嗣後再邀請經獲批准者將投資資金匯入紐國銀行帳戶,並與移
民局簽署契約。
3、退休投資移民(Temporary Retirement):投資者之年齡需為66歲以
上,在紐國期間需自行購買全額健康保險,投資金額下限為75萬紐
元,並需在紐國投資2年,另投資者需提供50萬紐元之維護基金
(maintenance funds),及提出年收入6萬紐元等證明文件。
(二)技術移民
申請人必須符合健康和品格標準,亦須具備一定之英文能力,始能獲
紐國移民局列入有資格申請居留之候選人名單。移民局將依據申請人是
否已在紐獲得技術性工作機會、是否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及證照、是否具
有足夠之工作經驗、年齡大小(不得超過55歲),以及是否有家人已在紐
國居留等項目得分之高低,對申請者加以排序及決定是否給予居留權。
由於紐方對此類移民訂有配額,因此上述之標準並不固定,基本上係一
至二週公布一次,其中計分標準係以學歷、經驗及工作職位等項目來計
分,分數越高越容易獲得簽證核淮。目前相當多的技術移民大都透過來
紐留學畢業後,申請工作之途徑申請,一般所需時間大約為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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