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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投資環境簡介
二、勞工法令
印度勞工法令相當繁瑣,頗受企業垢病影響投資的重要因素之一,勞工相關法
規有下列各項:
(一)勞工爭議法(Industrial Dispute Act, 1947)
規範有關對勞工停職、解僱、資遣,及企業關閉、出售時應循事項等
事宜;未遵守規定者得處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1,000盧比罰金。
(二)產假法(Maternity Benefit Act, 1961)
女性勞工不論是正式或契約工,只要過去12個月內工作滿80天以上
者,不論在懷孕、生產、流產或因以上情形引起的疾病時均適用,一般
產假為26週;未遵守規定者得處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三)紅利法(Payment of Bonus Act, 1965)
紅利法規定最低紅利為勞工薪資的8.33%(即一個月所得),最高為
20%,惟公司發生虧損時可不發紅利;未遵守規定者得處6個月有期徒刑
併科1,000盧比罰金。
(四)離職金法(Payment of Gratuity Act, 1972)
僱用勞工10人以上的企業,其各級勞工包括職員工作滿5年以上因死
亡、退休或離職時,每1年可獲相當於最後期間半個月月薪(乘以15天除
以26個工作天)薪資,,該法亦明文規定雇主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拒付
離職金。
(五)勞工補償法(Workmen’s Compensation Act, 1923)
規範各勞工因工作造成傷害或死亡之補償事宜,但不包括公司辦公室
職員。
(六)僱用法(Industrial Employment Act, 1946)
適用於僱用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的企業;但在中央及州政府決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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