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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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來源於中國 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外的收入
收入來源/居民種類 大陸境內的 與中國大陸機 與中國大陸
收入 構/場所有實際 機構/場所無
聯繫 實際聯繫
居民企業 ○ ○ ○
非居 在中國大陸設立機構/場所 ○ ○ ○
民企 未在中國大陸設立機構/場 ○ n/a n/a
業 所
2、企業所得稅稅率
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境外的所得,法定稅率為25%。
(實際按規定的各項優惠稅率實行)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立
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大陸
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法
定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大陸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
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立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當
就其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按法定稅率20%
(實際減按10%)徵收(如適用的稅收協定稅率更低或有免稅規定,
依照協定的規定執行)。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西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企業納稅申報採取分月或分季預繳,年終進行匯算清繳的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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