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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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第玖章 結論
整體而言,阿曼投資環境尚稱合宜。阿曼於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GCC統一
關稅,海灣合作理事區域間交易,無須再繳交關稅,區域之間的交易增加,市場擴
大。相較於阿拉伯灣其他國家,阿曼因市場規模較小,發展步調較慢,外資也相對
較少。但近年受惠於油價上漲及新國王上任,政府積極鼓勵外資進入,除了持續發
展先進的港口區,近年還設立了吸引外資專責單位(Invest Oman)及新開發許多
經濟自由貿易區及工業區。
惟投資時仍需進行相關評估,例如齋戒月期間需縮短工時,政府收取公司營業
稅增加額外成本,夏日氣候炎熱不適長時間戶外活動,以及政府規費逐年調高,生
活費用逐年增加及外人只能在特定地區擁有房地產,加上2021年4月16日起開徵消
費加值稅(VAT)等,是投資的不利因素,但與其他中東國家相比,阿曼官方的政
治立場較為中立,且對於吸引外人投資十分積極;民間企業對於臺灣及先進產業也
十分友善,發展潛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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