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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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投資環境簡介
日,政府機關及大多數企業均停止工作,公共運輸停駛,不適合安排商
務拜訪;飲食方面有特殊的猶太潔食(Kosher)規範,宴客前須先確認賓
客有否相關飲食禁忌;出入宗教場所亦須注意相關衣著規範。
三、政治環境
(一)政治體制:
以色列採不成文憲法,國會(Knesset)制定了若干基本法如「歸籍
法」、「國籍法」、「教育法」、「土地法」、「國有土地法」等作為國政之基
礎。政治體制為議會民主制,採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架
構,政府由總理領導內閣運作,總理對國會負責,全國分為耶路撒冷、
台拉維夫、海法、北方、中央及南方等6大行政區,地方政府主要財源均
以自籌為主;國會為一院制,以比例代表制的普通選舉選出120名議員,
任期4年,國會的責任為制定法案和監督政府;法院分為初級法院、地方
法院、最高法院三級,另外還有軍事法院和宗教法院。宗教法院為調解
猶太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及德魯茲教派等各宗教之間的紛爭所設立
的機構。
(二)國家首領:
以色列總統為一象徵性代表,由國會選出,任期7年,連選可連任1
次,屬間接選舉。總統的權限為:國會大選後,徵詢議員意見,並授權
獲多數支持的議員籌組召集多數黨議員組內閣;接受外國大使的到任國
書;簽署國會通過的條約和法律;法官及央行總裁的任命權;接受陳情
與特赦權等權利。
(三)重要政黨及政治現況:
以色列自1948年建國以來,迄未有任何政黨在選舉中取得國會過半席
次,故在小黨林立下,必須籌組聯合政府。因此,在不同政治理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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