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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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投資環境簡介
可派人數與該公司在巴西投資金額呈正相關,每投資巴幣60萬元
(179,743美元)得申請1位高級主管在巴西工作並申請永久居留簽證。例
如,外資公司於巴西投資巴幣600萬元,則該公司可獲10個名額,惟倘該
公司已用盡其名額,並擬自國內再聘請更多人員時,每多申請1人,即需
再匯入巴幣60萬元在巴西投資,並向中央銀行登記。由於巴西為外匯管制
國家,該匯入之巴幣60萬元,按官方匯率,自動轉換為巴西幣,且可立即
動用。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承辦機關及申辦程序如下。
二、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承辦機關及申辦程序
(一)外資公司須為巴西登記在案之公司。
(二)巴西政府與其他國家相同,保護國內勞工,採用「2/3規定」,即超過3個
雇員之公司,2/3必須為巴西人。(不論員工數量或薪資總額均需遵守此1
規定)。
(三)巴西2019年1月波索納洛總統政府上任後,將勞動部裁撤,相關業務分屬
不同部會,2023年1月魯拉總統上任後恢復勞動部。目前,司法部負責外
籍員工申請居留業務,在申請工作簽證前,需先向司法部申請工作居住電
子許可(eletrônico de Residência Laboral),所需文件表格及申請之網站,
請詳見巴西司法部網頁 https://portaldeimigracao.mj.gov.br/pt/informacoes-
gerais。在獲得該預先居住許可後,司法部會通過外交部系統通知利害關
係人所在之巴西領事館,始可獲核發入境之工作簽證。
(四)倘文件齊全,巴西司法部在申請人提出申請後30天之內核復。
(五)獲核准後必須備齊以下文件,向巴西駐臺辦事處提出申請:
1、有效之護照,至少6個月以上期效,兩張以上的空白頁數。請注意,
備註頁不得用於簽證目的。請同時攜帶護照其他相關頁面影本,以便
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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