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哥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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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投資環境簡介
(1)營運商(Operator User)、(2)製造商(Industrial Users of
Goods)、(3)服務供應商(Industrial Users of Services)、(4)商業服
務商(Commercial Users)。
2、區內各類型廠商得享受進口免關稅,所得稅減免及可對本國廠商免
付加值稅販售產品。目前全國有110個自由區,數量居拉美國家之
冠,營運中者包括68個特別常設單一企業自由區及40個永久自由貿易
區等108個。區內廠商與一般廠商稅賦比較如下:
一般廠商 自由區廠商
所得稅 33% 20%
3、自由區法相關適用條件:
(1)必須在宣布自由區成立日期起,投入新生產固定財產及土地之新
投資,其中前此已在本國使用過或因原公司併購、清算、轉移或
處分之舊有二手財產設備,均應排除列入。
(2)必須僱用直接及正職及全職之簽約勞工,且除了永久自由貿易區
廠商外,其所僱勞工不得於自由區宣告成立前兩年內,與新雇主
之工作或商業夥伴具有勞雇關係。
(3)必須有助帶動關聯性就業機會,亦即可為自由區投資之服務供應
商創造新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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