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厄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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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簽證、居留及移民規定
(一)持臺灣護照之我國人民,享有入境90天內之免簽證之待遇。
(二)赴厄瓜多觀光與商務活動有關者之簽證主要包括:商務簽證(Business
Visa )、短期旅行簽證( Temporary Visitor’s Visa )、投資移民簽證
(Resident Investor Visa)、短期工作簽證(Temporary Employee Visa)
等,相關規定摘述如下:
簽證種類 規定說明 效期 費用
商務簽證 適用於商務人士,惟 90-180天 US$30規費+ US$
(Business Visa) 不得居留在厄瓜多 107.50手續費
短期旅行簽證 適用於不為居留及從 90 -180天 免費
(Temporary 事營利事業之遊客
Visitor’s Visa)
投資移民簽證 外籍人士直接投資高 1年期,可展延 US$400規費 +
(Resident Investor 於3萬美元者 US$50手續費
Visa)
短期工作簽證 因工作合約來秘者, 90 天,可延長9 個 US$400規費 +
(Temporary 事前需經勞工部核准 月,但不得超過1年 US$50手續費
Employee Visa)
(三)一般居留達連續21個月後可申請歸化入籍,由厄瓜多相關單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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