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厄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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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主要稅項
(一)企業所得稅
1、基礎稅率22%:於厄瓜多註冊成立的公司、註冊成立之外國公司分支
機構以及未註冊之外國公司常設機構所獲得的應稅收入,將按其基礎
稅率22%。
2、對於不遵守透明原則之公司,需依照現行稅法規定額外支付3%所得
稅。
(二)個人所得稅
適用於一年中收到的收入,包括個人,商業,工業,農業活動的產品
以及一般經濟活動。依據個人收入水準不同,適用之稅率自0%到35%不
等。
(三)遺產及贈與稅
繼承遺產,捐贈,免費獲取所產生的各種行為或合同的收入,貨物和
權利的受益人,將按照該稅基所含的稅率繳稅。
(四)外匯輸出稅(ISD)
稅率為5%:針對在國外進行外幣轉帳及支付,無論是現金或透過支
票之移轉、取款或付款的程序。(境外轉帳最高上限為1,000美元)
(五)增值稅
目前的稅率為12%,適用於商品和服務。它是對個人財產的本地轉讓
或進口的價值,在其商業化的所有階段以及所提供的服務的價值徵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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