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巴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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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投資環境簡介
(五)巴拉圭與阿根廷汽車協定(Acuerdo Bilateral de Automotriz entre Paraguay
y Argentina,ABAPA)
該協定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實施,提供巴拉圭與阿根廷兩國產製新
汽車產品之優惠關稅優惠,包含之汽車產品項目為汽車和輕型商用車
(負載能力高達1500 Kg)、公車、卡車、半掛牽引車、帶發動機底盤(包
括帶座艙底盤)、拖車及半拖車、車身及座艙、農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
及自動農耕機)、自行式道路機械及汽車零組件。巴阿雙方倘符合協議之
原產地規定,兩國區內所生產之汽車產品(NCM 8703.33.90除外)則將
立即以從價關稅0%進行交易,該特殊優惠從價關稅自2019年之25%,逐
年調整為2020年50%、2021年75%及2022年100%。
(六)實施第60/90投資促進法
本法旨在促進並增加國內、外投資。針對設籍於巴國,且其所作投資
符合行政當局經濟暨社會政策之自然人或法人授予之租稅優惠,其投資
須具備下列目標:(1)增加貨品及勞務之生產;(2)創造就業機會;
(3)擴大出口、替代進口;(4)引進技術提高生產力,充分有效利用巴
國原料、人力及電力資源;(5)將盈利再投資於資本財。
凡適用本法之投資可享受租稅優惠如:(1)公司及企業之設立、登
記、註冊所發生之稅捐暨市政規費全部免除;(2)投資計畫案供應本地
工業使用之資本財及原物料進口時所發生之關稅、附加稅及特定適用之
國內稅全部免除;(3)對來自國外之貸款及以其所作投資之受益事業,
金額超過500萬美元者,得享有前者之優惠,同時根據核准之投資進度表
至計畫執行止,其因匯出及支付國外之本息、佣金所發生之稅捐,得免
除之;(4)核准之投資計畫,金額超過500萬美元者,所生利潤及紅利所
應繳納之各項稅捐,根據核准之投資進度表自計畫開始執行起10年內全
數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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