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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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B. 由於出口商之疏忽,出口產品所附有之配件未齊全,或是產品標
籤與裝船文件不符,而遭受墨商拒付。
C. 買方以電匯方式付款,賣方未收取訂金或訂金不多,產品到港口
後在市場已無利潤可圖,故意不付貨款,亦不領貨。
D. 賣方給予付款融通,墨國進口商卻惡意倒帳。
E. 墨西哥幣Peso貶值(例如墨幣自2020年2月14日高點1美元兌18.57
墨幣,一度貶至3月24日歷史新低點之1美元兌25.12墨幣,貶幅達
35.27%,而後再回升至1美元兌24.29墨幣,貶幅仍有30.82%。),
無力償還美元給出口商。(謹註:2023年墨幣對美元轉為升值,至
5月26日已達1美元兌17.60墨幣,短時間墨幣應無大幅貶值之風
險)
F. 進口商以國內客戶欠款為由,沒錢付款給臺灣出口商。
G. 其他:2009年曾經發生墨商向臺灣某鞋子出口商下訂單,隨後取
消的案例,在取消訂單之前,墨商反覆要求提供許多文件,情況
不尋常,我駐墨西哥代表處經濟組也曾協助我商與墨商溝通,但
最後被墨商以「買賣雙方業務,不便第三者介入」為由遭拒。出
口商因為已經購買材料向工廠下訂單,所以蒙受嚴重損失。
* 防範方式
A. 經常注意墨國經貿變化資訊,且與墨商保持互動,倘對方有任何
不正常行為出現時,我商信用放帳宜保守。
B. 對墨西哥法定產品標示及所需文件,應向進口商詳細查詢確認,
免生後患。
C. 我商與墨商初次交易時,其成交金額較大時,宜採信用狀交易。
D. 出口商在出貨前,對於相關零配件是否有裝船,務請謹慎清點,
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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