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貝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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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3、個人物品免關稅:
貝里斯法律規定,透過個人攜帶行李進口以下項目可免關稅:
成衣、珠寶、衛生用品、及任何可合理預期旅客為個人使用而攜帶
的可攜式物品;旅客如年滿18歲,則包括:
(1)葡萄酒或烈酒,最多不超過1公升
(2)菸草製品,不超過250公克
(3)雪茄,數目不超過50支
(4)香菸,數目不超過200支
(5)貝里斯籍旅客由國際機場入境,攜帶總額在10,000貝幣以下,在
國外購買作為個人使用或當作紀念品或禮物,且經過海關認可符
合此等資格的商品。本項免稅條件不適用武器和軍火。
一旦可提出文件證明是貝里斯國民或持有貝里斯居留許可證,
則:
(1)家庭用具進口到貝里斯免關稅,條件是必須已使用或持有這些物
品滿1年,而且不是為了他人或為了銷售而進口這些物品。
(2)C.I.F.價格不超過20,000貝幣,且經海關審核同意之個人和家庭財
產,為返國前連續在海外居住滿3年的貝里斯籍家庭或單身貝里斯
公民在返國定居時攜帶的自用物品,而非他人使用或為銷售目的
而進口。新家庭用具按 C.I.F.價格課徵8%的銷售稅。
(相關詳細稅則請參閱貝里斯海關部網站http://www.customs.g
ov.bz)
4、報關行:
進口物品商業價值超過200貝幣(100美元)時,才需要由報關
行協助報關。個人消費物品不需要報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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