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蒙大拿州的稅法是以公平為基礎,稅制如下:
(一)財產稅:根據不同的區域課徵不同的財產稅。
(二)銷售稅:不課徵銷售(No Sales Tax)及使用稅。
(三)營利事業所得稅:均一稅率6.75%。
(四)個人所得稅:稅率依稅級不同,介於1%~6.9%不等。
(五)提供各種商業稅及個人稅的獎勵措施。
二、金融
美國為自由競爭資本主義之市場經濟,金融制度完善,各州之間資金可自由移
動。州政府並未設立外匯管制制度,或影響利率水準。外商之貸款主要視其信用狀
況與公司之營運情形而定,並無特殊歧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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