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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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簽證、居留及移民規定
外國投資者、外人投資公司董事會成員、外籍員工(專業、管理、技術人
員)、外國留學生、赴不丹就診病患及其陪同人員等,不丹政府對該等人員及其家
眷簽發多次出入境簽證,並免徵國際旅遊稅。
前往不丹若辦理旅遊簽證,需找與不丹當地旅行社有代理關係之旅行社,簽證
費用則包括在旅遊行程費用內,至於商務簽證需透過當地商工會辦理,若無人引薦
很難取得簽證,因此最好有當地廠商作保,較易取得。
二、聘用外籍員工
依據最新頒布之投資法規,不丹政府規定外國企業應加強訓練不丹人才,並使
本地人才取代外國工作者。外國企業在不丹營運5年內,外國工作者與不丹本地工
作者之比率須達1比5。
三、子女教育
不丹境內之國際學校包括:
Druk School Bhutan International Schools、Thimphu International Schools Bhutan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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