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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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1)新創企業免稅
新加坡初創公司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可以在一定程度利用對每
一個公司第一個連續三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完全免稅。一個新成立
的新加坡公司,滿足資格條件(即在新加坡註冊成立,是新加坡
稅務居民,並有不超過20名股東,其中至少有一個是個人股東持
有股份至少10%),徵稅如下:
對於每一個新創公司的第1個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在應納稅所
得額不超過星幣3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最初10萬星幣全數免稅、
後續20萬星幣以內採50%免稅。上述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星幣30萬
元將課以17%稅率的正常企業所得稅。投資新創事業的投資人可
就其投資金額的50%,且以50萬新加坡幣為限,申請所得稅抵
減。
從第4個納稅年度起-在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星幣30萬元,應
納稅所得額最初1萬星幣採75%免稅、後續20萬星幣以內採50%免
稅。上述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星幣30萬元部分將課以17%稅率的正
常企業所得稅。
(2)特定產業稅收優惠
新加坡政府為維持特定產業在全球化環境的競爭力,另有針
對各種特定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於中小型企業,包括新創企
業適用,例如:金融服務業,基金管理業,海運業,電子商務業
等。
4、新創新加坡(Startup SG)補助計畫
(1)新創新加坡-先鋒(Startup SG Founder)
提供指導和新創資金輔助給予具創新商業理念的首次創業
者。新加坡企業局(Enterprise Singapore)將對創業者每募集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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