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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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C 實收資本額為20萬美元之菲國微中小型企業。
D 上述條件的例外狀況為,倘具有科技部認可之先進技術,或大部
分員工為菲籍,且菲籍員工15人以上之微中小型公司或新創公
司,外國企業投資之公司實收資本額要求為10萬美元。
(2) 成立跨部會促進投資協調委員會(IIPCC),負責制定促進外國投
資計畫、審查外資對軍事、網路基礎設施和其他可能威脅國家安
全之投資、協助地方政府吸引外國投資以及解決外國企業在地經
營問題。
(3) 適用本法並享有財務獎勵措施之已註冊外國企業,應制定並執行
技術移轉發展計畫,確保相關技術可移轉菲國。
3、批准「2022年策略投資優先計畫(SIPP)」:2022年5月24日總統度特
地簽署第61號備忘錄,批准2022 SIPP,該計畫係依據2021年4月公布
「企業復甦及稅務優惠法(CREATE)」所制定之重點發展經濟活動
清單,提供所列重點產業稅務優惠。SIPP所訂定經濟活動依產業特性
分為第1至3級,並給予不同期限及程度之稅務優惠:
(1) 第1級活動為現行「2020投資優先計畫(IPP 2020)」所列之重點
發展經濟活動;
(2) 第2級活動為彌補菲國產業供應鏈缺口以及提升經濟競爭力及韌
性之投資活動,包括綠色生態系、確保可靠之健康衛生產業、穩
健自主之國防產業以及實現現代化且具競爭力之農工業等活動;
(3) 第3級活動為透過研發應用及科技投資加速產業轉型之投資活
動,包括如導入最新科技之設備製造及服務活動以及研發成果商
業化等活動。
4、批准2022年外國投資負面表列清單:菲律賓杜特地前總統於2022年6
月 27 日簽署第 175 號行政命令,更新外國投資負面表列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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