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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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居留及移民規定
孟加拉目前並未開放外國人移民,但投資超過500萬美元或將1,000萬美元不可
再匯出金額轉移至任何受承認的金融機構,則可獲公民身分。另外,投資超過7萬
5,000美元,可獲居留身分。與孟加拉人通婚的外國女性,可領有No Visa Required
(即孟國居留証),然而外國男性與孟國女子通婚則無法領取No Visa Required。孟
加拉亦不允許外籍配偶或該國國民擁有雙重國籍。
二、聘用外籍員工
為保障孟加拉人民工作權益,孟國政府規定任何外國公司行號若聘請1名外籍
員工,則必須聘請5名當地籍員工。申請工作證及工作簽證程序表如下:
(一)公司必須在本地的任何一家英文報紙刊登徵人啟事:
1、職位及項目:即是刊登公司需要聘請外國人的職位及項目
2、刊登英文報紙的篇幅尺寸不能太小,大約以B5規格即可
(二)刊登英文報紙大約一星期後,請準備以下資料並向BIDA(投資發展管理
局)或加工出口區管理局(BEPZA)索取推薦函:
1、公司向投資署申請推薦函的信件
2、刊登英文報紙正本一份
3、聘書(邀請函)
4、僱用合約
5、二張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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