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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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文環境
三、政治環境
(一)政治體制
紐西蘭為大英國協會員國,其政治制度與英國近似,亦奉英國女王為
國家之元首;其總督由英國女王任命,在名義上享有最高之權力。
紐西蘭政體採責任內閣制,1950年廢除參議院後成為一院制之國會
(Parliament),國會議員由民選產生,任期三年。總理由國會多數或相對
多數支持之政黨領袖出任,並自議員中任命各部部長組成政府,對國會
負責。
紐國選舉制度於1996年由「大選區制」改為「混合比例代表制
(MMP)」,國會議席亦由原99席增為121席,包含71席選區及50席不分
區;由於政黨票門檻高(5%),缺乏選區議席之小黨不易進入國會。另因
採「混合比例代表制」,國會總席位因選票比例加總關係可能改變。
司法機關包括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及
最高法院。
(二)國家領袖
紐西蘭以君主立憲,英國女王為名義上之國家元首,英國雖派有總督
常駐紐國,惟僅具象徵及代表意義。紐國實際之政務皆由民選總理主
政,聯合政府為紐國政治常態。
(三)重要政黨
目前紐西蘭之主要政黨如下:
1、工黨(Labour Party):1916年成立,其支持者主要為工會及都市之勞
工階層。2017年大選獲得紐西蘭優先黨及綠黨支持後取得執政,2020
年因防疫表現備受肯定,於年底大選中獲得壓倒性勝利,持續執政。
2、國家黨(National Party):1936年成立,代表紐國政治之保守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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