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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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八)柬埔寨將資本利得稅推遲至2024年實施,以利疫後復甦:
柬埔寨頃通過稅務總局(GDT)發布的第4577號通知,正式將其規
劃實施的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 CGT)延遲到2024年1月1日。該
決定是為了支持政府的新願景,即藉由「2021-2023年新常態下與病毒共
存的經濟復甦策略架構和計畫」,以促進疫情後經濟增長。該架構透過3
大支柱為每個經濟部門制訂策略和路徑圖,包括經濟復甦、改革,以及
建造韌性。
根據該法令,稅收是根據資產的售價與首次獲得資產時的初始成本之
間的差額來徵收。但是,當交易價格低於市場價值時,稅務總局保留其
確認資產售價的權力。此外,下列資本資產得免徵資本利得稅:
國家機構、外國使館和國際組織的資產;
根據《徵收法》為公共利益出售或轉讓的不動產;
印花稅條例規定的親屬之間的不動產轉讓;及
納稅人在出售或轉讓前至少 5 年的主要住所。
從延遲徵收資本利得稅中受益最大的是房地產業者及出售至少5年自
住宅的個人。法令規定2種計算資本利得稅的機制,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
最適合他們的方法:
1、在基於確定的扣除額下,納稅人將80%的收益從整個售價中扣除。差
額將按20%的稅率徵收。此計算適用於在市場上以低價購買並希望高
價出售的業主。
2、依據實際費用的發生自售價中扣除,並減去賣方已發生的費用,包
括註冊稅、佣金、諮詢費、採購成本和廣告等。然後,差額將按20%
的稅率徵稅。
(九)柬埔寨自2022年4月起徵收跨境電子商務加值稅:
柬埔寨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關威寶於近日表示,今年4月1日起,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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